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旅游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福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旅游局网站www.fzta.gov.cn上查阅《指南》。
福州市旅游局为福州市旅游系统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旅游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处室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旅游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福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福州市旅游局的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行政审批与行业管理信息 (5)统计信息 (6)财政预决算 (7)重大建设项目 (8)局重要工作 (9)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10)其他旅游公开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福州市旅游局编制的《福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福州市旅游局在福州市旅游局网站www.fzta.gov.cn主动公开旅游局的旅游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旅游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旅游信息,应当自该旅游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旅游信息,可以直接在福州市旅游局网站www.fzta.gov.cn上填写并递交《福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州市旅游局网站www.fzta.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福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福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l—83355312
传真号码:0591—83338445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广场西区15层
邮政编码:35000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 [2] [下一页] |